9月23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的问题位列第一。有关部门指出,刘星泰的问题,包括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等,并具体披露了其中详情。
刘星泰(资料图)
通报写道:2021年至2023年,刘星泰在牵头推进海南省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中,无视有关规定要求,3年内仅2次顺道前往现场调研,每次停留不足半小时,并安排拍照“打卡”。多次违规收受党政干部、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酒水、高档定制服装等礼品;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刘星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简历显示:刘星泰,男,汉族,1963年1月生,山东利津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他长期在山东工作,曾任日照市委书记。2018年1月,他跨省履新,任海南省副省长,同年7月任海南省委常委,后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他转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4年5月任上落马。
刘星泰是党的二十大后,海南省首个落马的中管干部。2024年11月,他被通报“双开”。经查,刘星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组织原则,作风专横霸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央视新闻消息,今年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星泰受贿案,对被告人刘星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被告人刘星泰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无棣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星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刘星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刘星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经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视新闻等
来源:海运仓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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